求逆转裁判2第4章攻略

第四话 再见,逆转

(3月20日 19:42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看到电影《大将军·丙!》获得“英雄中的英雄 评选”的冠军,真宵高兴的欢呼。作为OB,荷星三郎(电视版《大将军》扮演者)邀请了成

步堂一行共庆这段美好时光。

与荷星对话。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与荷星前往酒店大厅出席“记者招待会”,得到《记者招待会的入场券》。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斗志昂扬的真宵等来的却是“会议取消”,因为“警方的通知”!显然又发生案件了。正要去调查发生了何事,却被一个穿着怪异的外星人

服装,喋喋不休的人给拦了下来(声音好耳熟),结果却是那个警卫员——“大婶儿(大场 香)”!!!

与大婶儿对话之后,真宵提议假装上厕所去调查案件。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遇到一个长相怪异的服务生把真宵叫走。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看到那个麻烦的米粉头摄影师——大泽木夏美和系锯刑警大吵特吵,结果系锯刑警被压了下去。

和系锯刑警了解案件的情况,中间出示《人物档案·王都楼真悟》。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与荷星交谈,之后从他手中得到《无线电通话器》,但真宵却迟迟未归,就在此时通话器突然响起,对方自称“杀手”,并绑架了绫里真宵!

要求成步堂在后天的审判中为王都楼真悟获得无罪判决。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0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将绑匪的要求告诉系锯刑警。

(?月?日 ??:?? ?????????)

恢复意识的真宵在一间黑屋子里遇见了“杀手”……

(3月21日 08:11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春美由于担心真宵,整夜没睡,一早就和成步堂赶往拘留所会面室。

(3月21日 08:57 拘留所 会面室)

行为怪异的王都楼一点也不配合,问他任何问题全都搪塞过去,出示证物《记者招待会入场券》《无线电通话器》,他会接受辩护,然后才

可以问问题。问完所有问题后,春美提议用“勾玉”试探一下王都楼是否真的无罪,试探结果表示没有出现精神枷锁,王都楼没有说谎。

(第一回 终)

(3月21日 11:34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接下王都楼的委托后,开始着手调查杀人案的“真凶”。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与麻烦人物大婶聊会儿。

S目击到的情景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遇见夏美,一来就缠着成步堂要“照相机”。从她那里可以了解些情报。(得到《夏美的照相机》)

S独家报道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王都楼休息室)

遇见王都楼的经纪人——华宫雾绪小姐,与她交谈了解些情况,中途出示《人物档案·藤见野勋》。

S杀人的动机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藤见野休息室)

遇到系锯刑警,得到《邦德酒店俯视图》。

与他交流,得到《现场照片》。调查《吉他箱》以及化妆台上的《玻璃杯》然后出示给系锯刑警。聊得正欢时,狩魔出现抽倒了系锯刑警后向成步堂再次宣战!临走时拿什么东西(《藤见野勋的签名板》)砸了成步堂,调查《签名板》。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与荷星交谈,出示《人物档案·华宫雾绪》,再交谈可以得到《花边新闻》。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K目击到的情景:《藤见野勋的签名板》(用一个证物破4个锁,听着锁噼里啪啦碎掉的声音真是爽啊~)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K独家报道:《人物档案·华宫雾绪》《花边新闻》(《夏美的照相机》数据更新)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3月21日 某时刻 警察署 刑事科)

与系锯刑警交谈,出示《花边新闻》,得知惊人内幕。正欲深究被狩魔阻止,系锯刑警也因此被开除。这时,许久未曾露面的御剑怜侍出面

解围。

与御剑交谈,可以得到很多重要情报,多出示些相关档案和证物吧(得到《自杀报告书》《自杀未遂报告书》)。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王都楼休息室)

遇见狩魔和雾绪在协商,等狩魔走后,揭开雾绪心底的秘密吧……

K杀人的动机:《花边新闻》《人物档案·天野由利惠》《自杀报告书》《自杀未遂报告书》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颠簸了一天,春美似乎很疲惫,成步堂决定回事务所。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紫罗兰之间)

(3月21日 某时刻 邦德酒店 大厅)

(3月21日 某时刻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绑匪再次呼叫,真宵叫成步堂去询问千寻,春美立即灵媒召唤了千寻。

(?月?日 ??:?? ?????????)

饿得发昏的真宵捡起地上的“卡片”撬开了“门”。(第二回 终)

(3月22日 09:47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候审室)

简单的准备过后,绑匪再次呼叫,称为成步堂准备了一份“礼物”,带着这个疑问,成步堂与灵媒召唤了千寻的春美走进了法庭。

(3月22日 10:00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对手:御剑怜侍)

法庭开庭,检控席不见狩魔冥的身影,这时书记官进来报告称狩魔在来法院的途中遭到狙击!!看来这就是绑匪所谓的“礼物”。迫于这个原

因,由御剑怜侍代理出庭作为检控方。简短的审判宣言之后,御剑请出了第一证人——系锯圭介。一场艰难的战斗即将拉开帷幕……

<证言1>

案件是在“英雄中的英雄”颁奖仪式后发生的。

在被害人藤见野勋的休息室里发现了尸体。

L虽然确认死因花了一番功夫,但必属他杀无疑。(得到《解剖报告》)

L一开始,空的吉他箱被认为是解谜的重点。(《吉他箱》数据更新)

L后来发现吉他箱与案件并没有关系。

<证言结束>

<证言2>

王都楼和被害者藤见野勋是对手关系。

互相把对方当作眼中钉……这就是动机。

还有其他证据,首先是忍者南迦的纽扣。

这颗从衣服上掉下来的纽扣是从王都楼的衣服褶子里发现的。

此外,凶器刀子上也清楚的残留有被告的指纹。

R1R2被告买刀子以备作案……这是有计划的杀人!(《玻璃杯》数据更新)

(R《餐刀》《玻璃杯》)

<证言结束>

证言结束后得到证物《餐刀》《忍者南迦的纽扣》。

御剑指出《玻璃杯》的指纹后,传唤了下一位证人。带着外星人头盔的大婶进来后,一见到御剑就“小御小御”的叫个不停,吓得御剑差点跌

倒。废话了一通后,大婶开始作证。

<证言3>

总之,颁奖仪式后也在休息室前徘徊。

L因为大婶有点在意……

不过呢,我还有工作,所以不可能一直都在。

当时只有一个人!从小勋的休息室里出来的男子。

L32是王都楼,王都楼真悟。那家伙鬼鬼祟祟的出来了!

R(追加)恶心的摩托骑装。真的、紧紧地穿在身上。

(R《忍者南迦的纽扣》)

<证言结束>

<证言4>

王都楼、王都楼……啊!大婶儿想起来了!

是大将军、大将军。肯定错不了!

也许行凶时穿着那戏服会比较方便点。

因为获奖纪念马上就要开始了。

R2R2R从刺杀小勋的时候就穿着的,就是大将军的衣服。

(R《餐刀》《餐刀》《人物档案·华宫雾绪》)

<证言结束>

<证言5>

那边的王都楼简直是卑鄙无耻至极!

为了让小勋失足于丑闻中,什么都做的出来!

为了这,他让自己的经纪人去缠着小勋。

这当口儿,只有大婶儿挺身而出了。

L2R1R2……啊,这些话可都是极密的,到现在还没有公开过。(得到《夏美的照片》)

(R《夏美的照相机》《夏美的照相机》)

<证言结束>

照片上的“决定性矛盾”就是“裤管”,《大将军·丙!》的海报上可以看到袜子,而这边却是拖着裤管走路,明显不是被告,而是《人物

档案·华宫雾绪》。而此时出现一个大危机,传唤华宫需要花1天时间,这样真宵就有危险!就在审判长决定休庭时,成步堂“提出反对”,

但遭驳回。御剑大声喝止,称华宫雾绪就在候审室中,随时可以作证。于是审理继续进行,只是先休息10分钟。(第三回 终)

(3月22日 14:14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候审室)

简单的理一下头绪,再次出庭。

(3月22日 14:25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华宫雾绪出庭作证。

<证言6>

因为到秀的时间了,我就去休息室叫王都楼。

顺便也看了一下藤见野的休息室。

L藤见野已经死了,我大受打击……

L当时我所看到的情景和现场照片上完全相同。

L1因为差点晕过去,就往玻璃杯里倒了果汁。

R1(追加)打碎花瓶的是我,花瓶落到了吉他箱上……

(R《吉他箱》)

<证言结束>

<证言7>

我当时也慌了神,所以记忆也不是很清楚。

箱子大概是我打开的,……在我打碎花瓶之后。

R2RR2R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吧,因为箱子里面是空的。

我为什么要打开箱子……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R《吉他箱》《玻璃杯》《[大将军·丙!]的海报》《记者招待会入场券》)

<证言结束>

<证言8>

从看到现场的瞬间开始,就觉得王都楼是凶手。

王都楼不论用上什么手段都要杀害藤见野。

而且他也没有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明。

L决定性的证物就是那颗纽扣和刀子。

R2R(修改)那纽扣就是在王都楼和被害者扭打的时候落下的。

我作为王都楼的经纪人,就要保护好他。

(R《解剖报告》《人物档案·华宫雾绪》)

<证言结束>

经过一连串的辩论,华宫雾绪陷入绝境,到此本以为可以结案了,但万万没想到,华宫雾绪居然“拒绝证词”!!显然这就是狩魔调教的结

果。这下子案件又无法结案了。唯有“延期再审”,但心急如焚的成步堂无论怎样“抗议”都无法挽回,御剑再次替成步堂喝止休庭,让华

宫再次证言。

<证言9>

那杯果汁……并不是为我自己准备的。

进入房间时,房间里被弄得一团乱,吓了我一跳。

还有那个人,藤见野在房间的角落里蜷做一团。

R看到此情此景我并没有想到他已经死了。

只以为,他只是昏了过去,所以……就为他倒了果汁。

知道他已经死了后……慌乱中打碎了花瓶。

(R《现场照片》)

<证言结束>

华宫雾绪拒绝对自己所谓的“罪行”作证,审判长决定对王都楼真悟下达“无罪判决”,但御剑再次喝止,要求华宫作证,审判长询问成步

堂的意见,这里只能选“强迫华宫作证”,但审判长不予理睬,御剑迫于无奈只好使用最罪恶的手段——将华宫的弱点公布于众,华宫陷入

极度恐慌,只好对“罪行”作证。

<证言10>

L看到他的时候我以为他只是昏了过去……真的。

L知道他已死后,我突然想到了一个计划。

L确认了背后没有人看到的时候,我迅速赶回了后台。

L把刀子插进了尸体,并扭下了纽扣。

L但在回去时却出了一点小麻烦。

L所以我就穿上了大将军的戏服。

<证言结束>

询问结束后,没能证明华宫杀人,这次真的再也无法挽回,“延期再审”的锤子终于敲了下来……

庭审结束后,成步堂和御剑以及华宫均未离开法庭,成步堂在为自己未能获得无罪判决来营救真宵而无比懊恼;另一方面,御剑也对华宫手

中玩弄的卡片发生兴趣,得知是在案发现场捡到的,听到此消息,御剑脸色大变,大声训斥华宫将此事一直隐瞒。这张卡片究竟意味着什么?

???(第四回 终)

逆转裁判2第四章攻略有哪些?

第四话的攻略是再见,逆转。地点在邦德酒店的紫罗兰。

逆转裁判第一部。逆转,然后再见,图片的剧情用在哪句话用什么指证对方?

全部功略在此:

一个圣诞夜平静的湖面上,发生了惊人的一幕:两声枪响,一起凶杀案发生了。

事务所中大家正在谈话,这时电视报道葫芦湖(ひょうたん湖)有人目击到迷之怪兽。又报道那里有杀人事件发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检察官御剑。

主角赶往留置所,在那里见到御剑。虽然御剑拿出弁护士バッジ,但不肯委托主角辩护。在ひょうたん湖公园和刑警交谈,在公园。广场上调查长凳,选择“もらっておく”得到圣诞节用的烟花クラッカー.去ひょうたん森调查相机后点燃烟火,会出现一女子大泽木ナツミ。把弁护士バッジ给她看,交谈后得知她是研究员,来这里已经三天,是来拍摄流星的。得到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后,再把相机给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课可得到解剖记录。回到事务所后,真宵想起了刚才照片那个人就是以前事务所的辩护律师。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务所,但那里空无一人。在ひょうたん森见到研究员,得到湖の写真。去公园。广场碰到矢张(他和主角都是御剑的小学同学),了解了湖中怪物的事,得到ヒョッシーの记事。先到警察署内。刑事课,再去星影法律事务所。把死者の解剖记录给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仓雪夫,曾辩护过“DL6号事件”。原来“DL6号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剑的父亲。得到绫里舞子の写真。去留置所把绫里舞子の写真给御剑看,得知被害人为“DL6号事件”的嫌疑犯辩护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发生的,在法律时效上,还有三天时间罪犯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了。再把湖の写真给他看,御剑终于答应请主角为他辩护。主角选择:引き受ける,得到了御剑怜侍の依赖状(委托辩护书)。去警察署内。刑事课将御剑怜侍の依赖状交给刑警。

「12月26日上午9点44分,地方法院」

检察官是40年来从没失败过的狩魔豪。他是御剑的师傅,是一个比御剑险恶十倍而且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开庭后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说明:圣诞夜的深夜零点刚过,湖中小船上有两个男子。在零点10分,一个去野餐的女性目击到这些。在两声枪响后,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视图)。

豪在法庭上极其嚣张,但法官也拿他没办法。

刑警先作出证言,主角抓住证言的第5句寻问。刑警说尸体上发现了一发子弹,得到子弹作为记录。再抓住第6句寻问,刑警补充证言后,主角对新证言进行盘问,得知那枪上有御剑的右手指纹。得到手枪作为法庭记录,而且线条痕也和枪吻合(线条痕就是开枪时候因磨擦而产生的纹理)。

现在法庭几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钟,然后带新证人。证人大泽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证言。开始寻问后,主角对每一句话都不放过。但深入盘问(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拦。这时真宵挺身而出,寻问大泽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后迫使真宵退庭。他问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当然选择有(それは违う)。因为一句关键性的话并没有在证言中出现,所以再次让大泽木补充证言。主角拿出湖の写真,指出高级相机都无法看清的脸,她应是无法认出是谁的。

大泽木只好再作证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观察流星应该用天文望远镜,而非双筒望远镜,进而对照相机提出疑问(追求する)。大泽木证人补充道:那个照相机是为了拍摄流星而准备的设备。主角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摄流星,那么照相机应该朝天上,而她却拍摄到了湖上的情况。然后选择:证据品を见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并表示有证据(证据はある)可以说明,接着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这是以破裂音作为反应的设备,拍到这照片是因为枪声。

无言以对的大泽木只有从头作出证言,抓住她第7句开始寻问。然后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指出她在听到声音后,先寻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为只看一条船的话是用不着双筒望远镜的。主角随后要求看扩大了的照片(扩大写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写真。随后对照片提出异议(扩大写真に异议)并指出照片上开枪者的手的部分有问题。于是就拿出那枪ピストル,说明枪上的指纹是御剑的右手指纹,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枪射击。这时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杀,但豪提出子弹是1米以上的距离射来的,得到解剖记录。这时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开庭。得到ナツミの证言书作为法庭记录,然后就开始调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园前会碰到大泽木,她的情报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报作为交换。警察署的刑警会与主角一同调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选择:金属探知机。在公园。广场会碰到矢张,然后直接去货しボート屋,金属探测器找到了氧气瓶ボンベ,拴已经没了,但瓶上面有彩旗。与矢张谈论他身后的充气玩偶,然后把氧气瓶给他看,因为主角看到他身后也有那样的彩旗,然后问他那个玩偶是用什么气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着选择:想知道详细情况(さ

逆转裁判1

是不是顺序错了,还是?

第四话 逆转、然后再见

一个圣诞夜平静的湖面上,发生了惊人的一幕:两声枪响,一起凶杀案发生了。

事务所中大家正在谈话,这时电视报道葫芦湖有人目击到迷之怪兽。又报道那里有杀人事件发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检察官御剑。

主角赶往留置所,在那里见到御剑。虽然御剑拿出弁护士バッジ,但不肯委托主角辩护。在ひょうたん湖公园和刑警交谈,在公园。广场上调查长凳,选择“もらっておく”得到圣诞节用的烟花クラッカー.去ひょうたん森调查相机后点燃烟火,会出现一女子大泽木ナツミ。把弁护士バッジ给她看,交谈后得知她是研究员,来这里已经三天,是来拍摄流星的。得到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后,再把相机给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课可得到解剖记录。回到事务所后,真宵想起了刚才照片那个人就是以前事务所的辩护律师。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务所,但那里空无一人。在ひょうたん森见到研究员,得到湖の写真。去公园。广场碰到矢张(他和主角都是御剑的小学同学),了解了湖中怪物的事,得到ヒョッシーの记事。先到警察署内。刑事课,再去星影法律事务所。把死者の解剖记录给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仓雪夫,曾辩护过“D6号事件”。原来“D6号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剑的父亲。得到绫里舞子の写真。去留置所把绫里舞子の写真给御剑看,得知被害人为“D6号事件”的嫌疑犯辩护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发生的,在法律时效上,还有三天时间罪犯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了。再把湖の写真给他看,御剑终于答应请主角为他辩护。主角选择:引き受ける,得到了御剑怜侍の依赖状(委托辩护书)。去警察署内。刑事课将御剑怜侍の依赖状交给刑警。

「12月26日上午9点44分,地方法院」

检察官是40年来从没失败过的狩魔豪。他是御剑的师傅,是一个比御剑险恶十倍而且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开庭后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说明:圣诞夜的深夜零点刚过,湖中小船上有两个男子。在零点10分,一个去野餐的女性目击到这些。在两声枪响后,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视图)。

豪在法庭上极其嚣张,但法官也拿他没办法。

刑警先作出证言,主角抓住证言的第5句寻问。刑警说尸体上发现了一发子弹,得到子弹作为记录。再抓住第6句寻问,刑警补充证言后,主角对新证言进行盘问,得知那枪上有御剑的右手指纹。得到手枪作为法庭记录,而且线条痕也和枪吻合(线条痕就是开枪时候因磨擦而产生的纹理)。

现在法庭几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钟,然后带新证人。证人大泽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证言。开始寻问后,主角对每一句话都不放过。但深入盘问(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拦。这时真宵挺身而出,寻问大泽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后迫使真宵退庭。他问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当然选择有(それは违う)。因为一句关键性的话并没有在证言中出现,所以再次让大泽木补充证言。主角拿出湖の写真,指出高级相机都无法看清的脸,她应是无法认出是谁的。

大泽木只好再作证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观察流星应该用天文望远镜,而非双筒望远镜,进而对照相机提出疑问(追求する)。大泽木证人补充道:那个照相机是为了拍摄流星而准备的设备。主角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摄流星,那么照相机应该朝天上,而她却拍摄到了湖上的情况。然后选择:证据品を见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并表示有证据(证据はある)可以说明,接着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这是以破裂音作为反应的设备,拍到这照片是因为枪声。

无言以对的大泽木只有从头作出证言,抓住她第7句开始寻问。然后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指出她在听到声音后,先寻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为只看一条船的话是用不着双筒望远镜的。主角随后要求看扩大了的照片(扩大写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写真。随后对照片提出异议(扩大写真に异议)并指出照片上开枪者的手的部分有问题。于是就拿出那枪ピストル,说明枪上的指纹是御剑的右手指纹,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枪射击。这时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杀,但豪提出子弹是1米以上的距离射来的,得到解剖记录。这时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开庭。得到ナツミの证言书作为法庭记录,然后就开始调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园前会碰到大泽木,她的情报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报作为交换。警察署的刑警会与主角一同调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选择:金属探知机。在公园。广场会碰到矢张,然后直接去货しボート屋,金属探测器找到了氧气瓶ボンベ,拴已经没了,但瓶上面有彩旗。与矢张谈论他身后的充气玩偶,然后把氧气瓶给他看,因为主角看到他身后也有那样的彩旗,然后问他那个玩偶是用什么气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着选择:想知道详细情况(さらにくわしく闻く),得知他就是用氧气瓶的气来充的。但充气当天拴一下子飞了,很响的“啪”的一声,氧气瓶象火箭一样飞上了天。那是20日左右发生的事,然后氧气瓶飞到湖里去了。最后他在前天找到了,正好是事发当天。回去见大泽木,主角选择:根本没有湖中怪物(ヒョッシーはいない)。然后表示可以证明(もちろんある),再把ボンベ给她看。主角解释道:破裂音就是氧气瓶飞上天的声音,而怪物就是那个充气人偶掉在湖中的景象。作为交换,主角得知明天的证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并得到了另一张照片(もう1枚の湖の写真)作为法庭记录。前往管理小屋内,把弁护士バッジ给管理人看,答应他条件(约束する)。拿出湖の写真,调查房间中的八哥鸟(オウム)。没想到八哥说了惊人的话:别忘记“D6号事件”!到警察署把八哥给刑警看,得到将八哥鸟作为证人的许可。

在警察署资料室得到关于“D6号事件”的信息:2001年12月28日,发生在地方法院。那天下午2点,发生了大地震。法院的一部分建筑倒塌,院内停电。这时候,电梯中有三人被困了5小时左右。电梯内严重缺氧,生存者意识模糊。三人中,有一个心脏中弹,那就是御剑的父亲。当时35岁,下午法庭败诉后,和儿子一起回家,在电梯中被杀。从子弹射入的角度来看,不可能是自杀。手枪在电梯中被发现。一共开了两枪。那个第三人就是嫌疑犯,但是现在事件的被害人生仓为他辩护成功。嫌疑犯在无罪释放后,就踪迹不见了。

得到了D6

「12月27日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租船屋的管理人上庭作证,他因为失去了很多年前的记忆而无法说出自己的名字。

作完证词后,主角对第2句和第6句证词表示疑问。主角指出那晚有雾,所以不可能看到男子的脸。老头进行证词补充:听到那个男人说“竟然开了枪”。主角想抓住这句话继续追问,但是豪百般阻挡。虽然主角一再提出异议(异议を申し立てる),但最后法官还是判御剑有罪。这时矢张冲上法庭,作为证人出现。法官决定撤消判决,并且在休息5分钟后继续开庭。

休息室中,御剑说当时因为吓坏了,所以不加思考地在对方掉进湖中后捡起了枪。

开庭后矢张作出证言,抓住他最后一句寻问。因为他只听到了一下,所以就拿出ナツミの证言指出应该是两下响声。但他竟然说当时他在听收音机。所以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继续作出与这有关的证言。

主角认为当时DJ在说话,而非音乐,枪声是有可能听到的。抓住证词的最后一句话,主角认为有必要说出DJ说了些什么(意味はある)。所以矢张补充证言:听到枪声的时候,听到广播里面说圣诞节就在眼前了。主角就拿出ナツミの证言,指出矢张听到枪声的时候,圣诞节并没有到。这和研究员的证词有出入。但主角说矢张并没有错(矢张は正しい),拿出もう1枚の湖の写真,上面的时间是晚上11点50分。因为有破裂声,所以有这张照片。

主角继续向大家解释:原来那晚在25分钟的间隔里,有两下枪声。证据就是手枪(ピストル),因为那枪打了三发子弹。并说明被害者是在11点50分的时候被杀的,所以照片上的人是:御剑と犯人。那晚被害人叫御剑出来见面,但他提前被杀,然后犯人装成被害人和御剑见面。犯人的名字还不知道(わからない),因为……犯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老头!

主角指着地图上面的小屋,那就是真正的杀人现场。主角:矢张当天在找东西,找到后,就回租船屋还船,当他听音乐时听到枪声就逃跑了。但因为在听音乐,所以枪声一定不远,那就是管理小屋!然后老头穿着被害人的大衣去见御剑,所以开枪的是老头(ボート小屋の管理人)。因为没打中,所以就连开两枪,为了制造目击证人(目击者を作るため)。然后犯人跳进湖中,上岸后,给死者尸体穿回衣服,然后再扔尸体进湖里。

这时有人报告,管理人老头逃跑,也没有回小屋。

法官宣布第二天再开庭。

休息室中,御剑: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你,关于我的恶梦……我杀人的那段记忆。

回事务所,主角回忆起一段往事:小学时代,主角三人是同学,有一件永生难忘的事,让他决定做一个辩护律师。当时主角班级有一个人的伙食费被偷了,虽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被偷应该是在体育课上。矢张休息,主角因为感冒而不能上体育课,所以就把唯一有嫌疑的主角送上了学校法庭。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喊着主角有罪,连老师都要让主角当场道歉。主角感到很痛苦,就在主角走向那个被偷的学生——御剑面前要道歉的时候,“既然是法庭,那就需要证据。其他人都安静下来!你们连这都不知道,你们这些外行”这是御剑的声音,矢张也帮主角说话。老师权衡了后,就此结束了这次审判。

事后得知御剑要做一个象他父亲一样的辩护律师。但他完全变了,他不肯见主角。主角因此做一个辩护律师,以求在法庭上见他,替他排解痛苦。

前往管理员小屋,调查电视机上的金库,会发现了一封信:向御剑复仇,这是最后的机会。让你人生破灭的两个男人,只有现在才能报仇。而且信上写着今天法庭上让主角为难的方法。看来管理员是被人指示的,将此信作为法庭记录。回到留置所把金库中信给御剑看,他怀疑那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DL6号事件”后,高太郎神智不清,所以被判无罪。接着御剑也说出了自己的恶梦——“D6号事件”:电梯里空气越来越少,为空气而争斗。这时我捡到了身边的手枪……

回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得知御剑父亲很反对豪的做法。另外,有可能当时真宵的母亲得到的信息是错误的。把金库中的信给星影看,主角认为这信是狩魔豪写的。又得知15年前,豪和御剑父亲的较量,虽然豪赢了,但是御剑父亲揭发豪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证据,而使豪受到了处罚,将豪的完美形象破坏。在警察署资料室调查拉开着的抽屉,“DL6号事件”的资料已经被豪拿走。将金库中的信给他看,他竟然抢走了信并要放火烧掉。

豪走后,主角发现留下的“DL6号事件”的弹壳,这是打中御剑父亲的子弹弹壳。

最终日的开庭,管理人老头上庭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证言的第3、第4、第5句进行寻问,指出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但由于老头碰到过化学品而无法以指纹鉴定身份。主角决定寻问八哥鸟(もちろんする)!八哥的证言只有两句。主角对“オハヨー、オハヨー”进行寻问:名字叫什么(お名前は)?

这名字和事件当然有关系(もちろんある)。把“D6号事件。资料”拿出来并指出,在资料的“容疑者のデータ”部分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杀而死,未婚妻的名字和八哥鸟的名字一模一样。但是这被认为有巧合的可能。所以只能第二次对“オハヨー、オハヨー”寻问:金库の番号は(金库的密码是多少)?

主角再选择:カンケイある(这密码和管理人的身份当然有关系)。拿出“D6号事件。资料”,和密码有关系的就是:事件概要。密码就是事发日期。

因为有两个偶然,所以就不再是巧合,法官宣布老头上庭。

老头一改颓废的风格,承认自己就是高太郎,而且也不否认是他杀了被害人。

老头:15年前,虽然我没有罪,但是辩护人把我说成是神经错乱,才无罪的。他根本就不相信我是无罪的。工作、未婚妻、社会地位……什么都没有了。15年后的今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和一把手枪。里面写着详细的计划。谁写给我的并不重要,15年后的现在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才是关键。有些话我不能说,你们问御剑吧,反正被害人是我杀的。

御剑上庭,法官宣判他无罪释放。

审理结束,但御剑提出异议,希望审理“D6号事件”。

主角无论作出什么选择都无法阻止御剑。

御剑:……这15年里……我被一个“梦”一直困扰着。……那只是梦……我对自己这样说着。但是,那并不是梦。灰根高太郎不是罪犯。从射击的距离来看,父亲也不是自杀。是的,我什么都明白了。犯人……就是我自己!法官大人,我在这里认罪。而且“D6号事件”的时效还没有超过。

法庭上下一片喧哗。法官决定休庭。

主角表示不相信他的梦,并且要证明他的梦只是一个梦,而不是事实。

休息后,御剑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第6句展开寻问,御剑说只有一下枪声,和可怕的惨叫。寻问第7句后,针对第6句话拿出“D6号事件。写真”,然后指着电梯玻璃上的另一个弹痕进行说明并表示这和事件有关(ある)。接着拿出“D6号事件。资料”中的被害者のデータ,说明当时记载着开了两枪。但因为当时找不到另一个弹壳,而怀疑是否只开了一枪,进而要判决御剑有罪。主角自然提出异议,这时所长的声音出现,告诉主角另一颗弹壳一定被人拿走了。所以主角表示是犯人拿走了弹壳,不过也没有必要寻找了(必要は别にない)。在主角想不出子弹去了哪里时,所长的声音再次响起:提出不得不拿走弹壳的理由,用一种“逆转”的思维方式……原来另一颗子弹是射中了犯人,在犯人体内,所以自然找不到。

主角设想:在御剑扔枪的时候,枪走火,并打中了电梯窗户外的犯人,然后犯人进电梯,杀害了御剑父亲。但是这设想没有立足点,这时想起了星影说过,豪在那事件后休假了几个月,那是史无前例的。所以主角立刻说出:豪就是最大的嫌疑犯。

这时候主角想传唤医生,但御剑认为像豪那样的人是不会去做手术而留下任何把柄在别人手里的。但主角提到外行人是不可能自己把子弹取出来的,所以主角说有证据(证据品を提示)。主角拿出了金属探知机,要用这个来探测他的身上的弹壳!此时豪浑身是汗,但法官允许主角使用。虽然探测出来了,但是豪否认这个伤和事件有关。主角就拿出“D6号事件の弹丸”,指出子弹的线条痕和豪体内的如果相同,那就说明是同一把枪射出的子弹。这时豪发怒了,御剑突然觉得这叫声和当时听到的惨叫声一模一样……

15年前……豪因为被御剑父亲抓住了尾巴而被处罚。当天豪从资料室出来,正好停电,他摸黑来到了电梯前。按了电梯却没有反应,这时候一声枪响,打中了豪的右肩。这时电力恢复,他走进电梯,看到已经昏迷的三人和地上的手枪,他知道这都是命运的安排……

法官:我好象从迷宫中刚走出来的感觉。15年的时间里,御剑你一直是清白的,那只不过是你的一个恶梦而已。我宣布你无罪释放!

闭庭后,休息室中,大家都聚集到了一起。矢张给了御剑一个信封作为礼物,里面装着3800日元……研究员让大家站好,拍了一张集体照。

忙了一天,主角回到律师事务所,看见一封信,是真宵写给主角的:再见了,成步堂君。昨天的你真的是表现得很出色。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灵媒师,还不能独当一面。我也想过要帮助御剑,但你做到了,我却什么都不行。所以我想再度外出修行。我怕看到你之后什么都说不出来,所以我留给你这封信。再见了……

主角连忙赶向车站,正好碰到了真宵,主角用“D6号事件の弹丸”告诉她,辩护成功是她的功劳。

真宵带着微笑踏上了修行的旅程……

主角:自此,我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向新手辩护律师的自己告别。现在我会翻开新的一页,创造一个崭新的故事。当御剑说我是外行的时候,也许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还是会……异议!!!

求逆转裁判2第二章的攻略.

第2话 再会,然后逆转

主要人物:雾崎哲郎(雾崎外科医院院长;被害人) 绫里真宵(灵媒师;被告) 系锯圭介(刑事) 狩魔冥(检察官) 绫里贵美子(灵媒师) 绫里春美(贵美子的女儿) 叶中未实(护士;已故) 叶中长闲(大学生;未实的妹妹) 绫里千寻(律师;已故) 大沢木夏美(摄影师)

(一切都发生地那么突然,再次见到真宵时,她已经在拘留所又一次成了被告)

真宵:我……杀了……那个人……

成步堂:不是你杀的!

真宵:结果……是一样的……

(成步堂的记忆回到数天前……)

6月16日 下午 3点34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雾崎外科医院院长雾崎哲郎来到成步堂事务所,邀请成步堂一同前往仓元家。原来他想请真宵做灵媒,但真宵提出一个条件:必须邀请成步堂一起来。

一年前,雾崎外科医院曾经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因投药错误导致14人死亡的事故责任人——护士叶中未实事后死于一场车祸。由于过失责任人未实死因蹊跷,致使雾崎医师遭受怀疑,去医院看病的患者大为减少。为挽回名誉洗脱嫌疑,雾崎想通过灵媒召唤护士叶中未实的亡灵写下认罪书以澄清事实……

成步堂应邀来到绫里家,其间遇到摄影师夏美、真霄的姨妈绫里贵美子和其十岁的小女儿绫里春美。真宵持唯一一把钥匙与雾崎哲郎医生进入“对面之间”后,将门反锁,开始降灵仪式,一行人在房间外等候。过不多久,突然从对面之间传来两声枪响……成步堂打破房门,大家冲了进去。只见雾崎医师倒在血泊中……

成步堂:啊!雾崎先生!

(镜头转到屏风一侧,一个和真宵同样装束的女人提枪站立)

???女子:那个男人…杀了我……所以……我杀了他……

成步堂:你说什么!

绫里贵美子命令成步堂和夏美马上去报警,两人连忙到外面给警局打电话。真宵作为重大嫌疑犯被警察逮捕。为了救出真宵,成步堂开始着手此案的调查。

【6月19日】

地 点 人 物 行 动

修行者の间 雾崎 获得「对面の间」的鸟瞰图

对面の间 贵美子 对话

わたりろえか 无人

控えの间 无人

わたりろえか 大沢木 正确叫出她的名字(选择第二项),大沢木夏美是为了拍灵异照片而来

修行者の间 大沢木和贵美子 撞开「对面の间」的门发现雾崎哲郎被杀。

わたりろえか 长闲 对话

控えの间 春美 刚要开口询问春美就惊恐地逃掉了

仓院の里 大沢木 话题「気づいたこと」

【6月20日】

拘留所 真宵 得到「真宵の勾玉」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发现死者留下的报纸「新闻记事1」 (一年前的医疗事故)

对面の间 调查屏风,获得「ビヨウブ」,屏风上有弹孔,距离地面20cm

わたりろえか 春美 出示「真宵の勾玉」,获得「黑いカギ」

控えの间 长闲 谈到话题「被害者のこと」时,封锁

修行者の间 系锯 询问「新闻记事1」,获得「新闻记事2」

控えの间 长闲 【话题解封】:「新闻记事2」

拘留所 绫里千寻 询问「黑いカギ」,封锁

话题封锁:当对方不提供真实情况时,将会看到心锁,使用勾玉后依照顺序正确提出证物即可解除。

成步堂调查所得情报:

1.春美在案发后,拾到对面之间的钥匙;

2.在对面之间的屏风上,有一高20CM的弹孔;

3.来这里研究超心理学大学生叶中长闲,恰巧是叶中未实的妹妹;

4.一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致使叶中未实死亡,叶中长闲受重伤住院。

6月21日 上午 10点 地方法庭 第2法庭

法官宣布法庭开庭。检察官是来自美国检查局自13岁担任检察官以来保持不败纪录的天才少女狩魔冥,声称要为父亲狩魔豪复仇打败成步堂。

证言一

~关于被害者的死因~(证人:系锯圭介)

1.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阳穴的手枪子弹弹头。

2.子弹是由极近距离射出的。

3.不过,被害者在遭枪击之前,胸部曾被刺伤。

4.虽然伤势非常重,但还不至于当场死亡。

5.犯人为补上致命一击使用了手枪。

询问1.圭介: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阳穴的手枪子弹弹头。

成步堂:手枪是谁的?

圭介:是被害者雾崎医师的。手枪枪把上除有被害者的指纹外,还残留有绫里真宵的指纹。

询问2.圭介:子弹是由极近距离射出的。

成步堂:极近距离?究竟有多远呢?

圭介:大约30到50cm。

成步堂:怎样判断的?

狩魔冥:呵呵,行了行了,成步堂龙一。不要再提这种傻瓜国家的傻瓜才会问的傻瓜问题,真受不了你。极近距离被子弹击中后,弹痕周围会留下灼伤的焦痕。

询问3.圭介:不过,被害者在遭到枪击之前,胸部曾被刺伤。

成步堂:被刺伤过?凶器是什么?

圭介:是这把绫里家的水果刀,上面有绫里真宵的指纹。

成步堂:(狂汗)

狩魔冥:呵呵……你怎么了。成步堂龙一?

询问5.圭介:犯人为补上致命一击使用了手枪。

成步堂:刺杀发生在枪击之前,你肯定吗?

圭介:肯定。只要调查伤口就会明白。

狩魔冥:唉,一个傻瓜兴致勃勃地听着另一个傻瓜的傻瓜见解。太阳穴在极近距离遭到枪击当然会即刻死亡。多动动脑筋吧,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气死我了!)

狩魔冥:死亡推定时刻是……6月19日下午3点15分。与证人们听到两声枪响的时刻吻合。

法官:并且,两件凶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纹。嗯……简直是铁证如山。

狩魔冥:(向所有人深施一礼)当然。

法官:怎么样?辩护人。如果辩方的立场改成“正当防卫”,我们就继续听陈述,这是被告最后的机会。

成步堂:(改成“正当防卫”的话,即是说认可“杀人”的事实!今后真宵就将一生背负杀人者的罪名,绝不可以!)

成步堂:辩方的主张没有任何改变,除去“完全无罪”以外,不会再有其它!

狩魔冥:(怒)系锯圭介刑事,用你最后的证言给予他致命一击!

圭介:是。

法官:等、等等。主持法庭的人是我……

狩魔冥:(举鞭挥向法官席)

法官:……那还是……陈述最后的证言吧。

证言询问:

对所有证言询问

证言二

~立证真宵犯罪的证据~ (证人:系锯圭介)

1.很遗憾,还有更有力的证据。

2.请看一下被告人在现场穿戴的服装。

3.正如所见,服装上有血迹。

4.显而易见,被告人杀害了无抵抗的被害者。

询问3.圭介:正如所见,服装上有血迹。

成步堂:法官大人!这件证物有重大问题!请看这件服装的袖口!

法官:袖口?……!上面有一个小孔……还有微弱的火药味!

成步堂:这是被子弹打出来的孔……确切地说应该是“弹痕”!

法官:这可是重大线索!

圭介:对不起!我们漏掉了!

质问4.圭介:显而易见,被告人杀害了无抵抗的被害者。

成步堂:我反对!这个弹痕说明被害人向被告开过枪。哪里是什么“无抵抗”!

圭介:啊……!

狩魔冥:的确看上去像是绫里真宵遭到被害者枪击,或许正当防卫可以成立。但是,还记得吗?辩方律师曾经清楚地说过——不是“正当防卫”而是“完全无罪”。

成步堂:(受打击)

证言询问:

第3句>>询问→选择第一项仔细看→选择第二项有问题→指示衣服右下角有小洞→获得血衣的详细资料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装束」

证言三

~推测事件的再现~ (证人:系锯圭介)

1.在灵媒中,被告趁被害人不备以小刀突刺其胸部。

2.被害人当然使尽最后之力奋力抵抗。

3.两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取出手枪。

4.被害人在极近距离开枪射击,但没有命中。

5.被告趁机夺过手枪,给予被害人致命一击。

质问4.圭介:被害人在极近距离开枪射击,但没有命中。

成步堂:我反对!如果被害人在极近距离开枪,那为什么服装上的弹痕上没有焦痕?这说明开枪时两人相距并不近!

狩魔冥:我反对!有可能是被告用小刀刺中对方后,随即与雾崎医师拉开距离,再度握起小刀摆好架势准备进行第2次袭击,那时被害人才开枪。

成步堂:狩魔冥检察官的说法存在着致命的矛盾!(出示证物:屏风)子弹是穿过被告的袖口后击中屏风的,弹孔高度距地面仅20CM……即是说,开枪时被告是蹲在地上的!

(法庭哗然)

成步堂:请看一下现场的俯瞰图。开枪时,雾崎医师站在房间中央一带,而子弹击中屏风高度距地面仅20厘米,被告的位置应该是在这里!(屏风弹孔前附近位置)

狩魔冥:请等一下!被害人是伏身射击的,这一点由弹痕的高度可以推测出来,被告应该是在被害人附近的位置!

成步堂:(摇头)那不可能!

狩魔冥:为什么?

成步堂:理由你应该最清楚不过的了,狩魔冥检察官。由极近距离射击的弹痕上会产生焦痕。可是,这件服装的弹痕上却没有焦痕!如果绫里真宵是凶手,为什么不上前去补上致命一击,而是在屏风旁蹲下身呢?

法官:确实……不合常理。

狩魔冥:(冷笑)不愧是成步堂龙一。从什么都没有的最不利状况竟能硬撑到现在。难怪爸爸也感到棘手……

成步堂:(冷汗)(跟她老爸一样世代遗传的皮笑肉不笑)

证言询问: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装束」→选择第二项有问题→选择证物ビヨウブ→被告所站位置为屏风弹孔前附近→坚持真宵不是犯人,选择第一项状况完全改变

法庭休息

同日 上午11点43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法官:那么,审理开始,本日的预定……

狩魔冥:那种无关紧要的事先放一边!该叫证人上庭了,你安静一会儿。

法官:唔……

狩魔冥:请事发当日的摄影师出庭!

证言四

~关于事件当日~(证人:大沢木夏美)

1.只有被告人和雾崎先生进入“对面之间”。

2.我们在门前等待,突然听到“砰”地一声枪响!

3.成步堂打破房门,我和他一起进入现场!

4.发现被杀害的被害人和提着手枪的被告。

5.房间中就只有他们两个!

(提出一张事发现场的照片,法庭受理)

询问1.夏美:只有被告人和雾崎先生进入“对面之间”。

成步堂:真的只有两人吗?

狩魔冥:我抗议!辩护人当时不是也在那里吗?

成步堂:(汗)唔……

成步堂:(狼狈)是的。只有雾崎先生和真宵……

法官:啊!辩护人作证了!

询问2.夏美:我们在门前等待,突然听到“砰”地一声枪响!

成步堂:真的是枪声吗!

狩魔冥:我抗议!你自己应该听到了!

成步堂:唔!

成步堂:……是的,的确像是枪声……

询问3.夏美:成步堂打破房门,我和他一起进入现场!

成步堂:成步堂把门打破了?你肯定吗?

狩魔冥:……辩护人,还是你自己说省事。

成步堂:(汗)唔……是我打破的,对不起。

询问5.夏美:房间中就只有他们两个!

成步堂:屏风后面你看过了吗?

夏美:当然,房间里大致都看过了!屏风后面没有人!

法官:(击槌)够了。证言完全没有问题。

法官:虽然这张照片不能看清被告的脸,但根据目前状况判断,可以断定是被告人。辩护人,还有其它问题吗?

成步堂:没有。

狩魔冥:终于承认了!

法官:到此为止!辩方好像也没有问题要提问了。

千寻:成步堂……身为辩护律师……可不能有那种沮丧的样子……

成步堂:千寻!

(千寻借春美的身体现身)

成步堂:你是……春美!

千寻:证据在你的头脑中沉睡。再回忆一下在“对面之间”看到的情景……再次询问夏美吧!

法官:那么,对这个证人的提问终了!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辩方请这个证人再次作证!

法官:却下!最后的提问已经终了……(话未说完,突然挨了一鞭)

狩魔冥:就让他试试吧。我的立证不会留下任何疑问的余地,要让他知道这一点。

法官:可是……我也还有……(又挨一鞭)……好,继续继续!证人,开始作证!

夏美:需要我说什么?

成步堂:将进入“对面之间”时的事再陈述一遍。

证言询问

第4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第5句>>询问→追问第一项屏风内侧→选择第二项没有证据

第1-3句询问

证言五

~有关事件当日·2~(证人:大沢木夏美)

1.一进入那个房间,我首先摄下真宵。

2.我害怕……死尸,所以没怎么看尸体那边。

3.我对血、妖怪之类的很犯憷。

4.接着,我将相机对准真宵,按下快门。

询问4.夏美:接着,我将相机对准真宵,按下快门。

成步堂:两次……快门。当时你按了两次快门……即是说,你藏匿了其中一张照片!

(全场哗然)

夏美:我想提交那张照片的!但被那边的检察官阻止了!

法官:狩魔冥检察官,你需要解释一下。

狩魔冥:两张照片几乎拍摄了同样的内容。这样的照片,没有提交的必要。(提交现场照片2)

法官:这张照片里的人……不是绫里真宵!不仅面容,连体型都相差很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狩魔冥:法官大人。请看这张照片。(取出一张照片)这是昨天在拘留所会面室摄下的,成步堂龙一和绫里真宵……

法官:绫里真宵?但是……这根本不是她!

狩魔冥:那是当然,因为她正处于灵媒中!

(法庭哗然,法官的击槌声令全场安静下来)

众人:难以相信……真有这种事……

狩魔冥:绫里真宵可以通过灵媒将自己改换成他人的样子!

法官:虽然难以相信,但这个人应该是被告人绫里真宵!

成步堂:我反对!法官大人!请看这里……照片人物左袖口……本该有的东西却没有。

狩魔冥:“本该有的东西”?啊!

成步堂:在被告服装的袖口上有弹痕!在照片中应该会被拍下来!

(全场哗然)

法官:狩魔冥检察官!你……竟将这么重要的证物藏匿起来!

狩魔冥:(深施一礼)就让那个傻瓜刑事替我谢罪吧。

法官:什么?让他……

狩魔冥:是他疏漏了这件服装上的弹痕,没有写进报告,所以我也不知道这张照片是重要物品。

法官:嗯……那倒也是。

狩魔冥:那个刑事会很高兴地接受惩罚,在下次的开支审核上会有好戏上演。

成步堂:(可怜的圭介刑事)

成步堂:法官大人!在被告的袖口上有这样的弹痕,但照片中的人的袖口上却没有,其理由只有1个,开枪射击之人根本就不是被告!

狩魔冥:我抗议!辩护人简直在胡说八道!

成步堂:我哪里胡说了?

狩魔冥:证人!(向证人席挥鞭)

夏美:为什么我要来这种地方受虐……

狩魔冥:你说过的,踏入现场时现场只有被告和被害人!

夏美:是啊。

狩魔冥:敢撒谎的话,别怪鞭子不长眼睛!

夏美:唉……算我怕了你……(挨鞭)啊!不会错的!房间里再没有其他人!

成步堂:(狂汗)……唔……

狩魔冥:怎么样?成步堂龙一。让我看看你在最后的最后的逆转!

成步堂:(拍案)当时,真宵离开“对面之间”外出了!

狩魔冥:一副傻瓜面孔的傻瓜在作傻瓜之梦。绫里真宵由绫里贵美子看守,根本不能离开现场!

成步堂:(出示钥匙)夏美!这把钥匙,你还记得吗?

夏美:那是……“对面之间”的钥匙!那个房间的钥匙只有这一把,绫里真宵在灵媒开始时就是带着这把钥匙将门反锁的,所以我们只好破门而入。

狩魔冥:(汗)等一下,成步堂龙一……为什么你会持有那把钥匙?

成步堂:绫里真宵上的锁,钥匙本应是她拿着。但在逮捕时她并没有拿着钥匙!这把钥匙是一个叫春美的女孩子送给我的,可是那个女孩根本就不在现场!

(法庭哗然,众人议论纷纷)

狩魔冥:!

法官:看来现在还无法对被告判决。

(法官木槌声响起,法庭正式休庭)

第4句>>询问→选择任意→获得「ナツミの写真2」

法庭答辩:

选择第二项相片的人不是真宵→选择第二项立证できる→指照片中人物左袖口处(无弹痕)→选择第三项发炮したのは、别人→选择第二项真宵出了房间→证据「黑いカギ」

【6月21日】

地 点 人 物 行 动

仓院の里 春美 对话;

话题「春美のアリバイ」,封锁;

调查「黑いカギ」(引出「焚烧炉」线索)

对面の间 贵美子 对话获得仓院流灵媒道创始人「アセ サト キミウコ」人物情报

わたりろえか 长闲 话题「交通事故」,封锁;

调查蓝色的罐,获得「仓院のツボ」;

调查焚烧炉上紫色的布,获得「布きれ」

拘留所 真宵 对话(引出春美最喜欢的球的话题「マリ」得到「衣装の箱」线索)

仓院の里 大沢木 见到成步堂马上逃掉,追到修行者の间再次逃掉,追到控えの间调查衣箱,大沢木跳了出来!

控えの间 发现衣箱上有一弹孔,高度也是20cm ,获得「衣装ぼこ」;

调查地上一个蓝色球,获得「春美のマリ」

修行者の间 春美 【话题解封】:指“わたりろえか”的位置、「春美のマリ」、 「仓院のツボ」、仓院流灵媒道创始人「アセサト キミウコ」,修正证物「仓院のツボ」

仓院の里 大沢木 询问「叶中长闲」人物情报,引出「长闲の情报」话题,对话后得知长闲曾在堀田病院住院。

堀田病院 堀田 对话;

出示「辩护士バッジ」表明身份,获得「免许の写真」、证物「新闻记事2」

拘留所 千寻 对话

仓院の里 大沢木 对话;

わたりろえか 长闲 【话题解封】:「叶中长闲」、「新闻记事2」、「免许用の写真」、「叶中未实」

仓院の里 春美 对话

拘留所 千寻 对话;

【话题解封】:「绫里贵美子」、「布きれ」、「黑いカギ」、「叶中长闲」

成步堂调查所得情报:

1.在春美拾到钥匙附近的焚烧炉中找到一块带血迹的灵媒服的碎布;

2.案发时,春美一直在走廊修理不小心玩球时打碎的祖传罐子;

3.长闲车祸后曾经在堀田医院整容,堀田拿出当时为其整容的依据——驾驶证上的照片为证。

6月22日 上午 10点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狩魔冥:成步堂龙一,期待今晚的新闻吧,将在全世界播放……你败北的样子!

千寻:全世界……你要出名了,成步堂君。

狩魔冥:穿着傻瓜服装傻瓜般地做着与傻瓜匹配的傻瓜蠢事。出名的人是我!13岁担任检察官以来5年间保持不败纪录的天才。这是我在这个国家的首次胜利,将受到全世界注目!

法官:在昨天的法庭上显示出了一种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人离开“对面之间”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这把钥匙即是证据。本该在“对面之间”的钥匙,却被发现于其它场所。

狩魔冥:法官大人。对此我想首先声明一点。

法官:什么?

狩魔冥:从事件的发生到被逮捕期间,被告曾离开过那个房间一次……检方承认这是事实。

成步堂:你说什么!

(法庭哗然)

法官:但是……狩魔检察官!你打算怎样解释这张照片呢?你也认可照片上的人物不是被告吗?

狩魔冥:我当然不认为被告是无辜的。

法官:那么,究竟……?

狩魔冥:绫里真霄是在杀害被害人以后离开那个房间的!钥匙就是那时掉落的。

法官:对此你能立证吗?

狩魔冥:为了立证我才会站在这里。请被告的姨妈绫里贵美子作为证人入庭。

(绫里贵美子走上证人席)

狩魔冥: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

贵美子:我叫绫里贵美子……偶尔作作灵媒……

狩魔冥:事件发生后是你看守真宵的吗?

贵美子:是的。给真宵实施除灵术,将寄宿于体内的亡灵送回冥界。

狩魔冥:在实施除灵术时发生了什么事?

贵美子:被真宵逃掉了。

证言六

~放跑真宵的事~(证人:绫里贵美子)

1.听到枪声后,成步堂他们两个破门而入。

2.我拜托他们去叫警察。

3.真宵提着手枪精神恍惚。

4.真宵突然将我撞开,夺门而出。

5.劲头很大,我脖子上挨了一下,晕迷了一阵……

6.之后真宵去了哪里,我就不知道了。

询问2.贵美子:我拜托他们去叫警察。

成步堂:只是打个电话,为什么要支使两个人一起去?

贵美子:因为不想再有其他牺牲者。“或许那个摄影师的生命也有危险”……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法官:真是菩萨心肠。

询问4.贵美子:真宵突然将我撞开,夺门而出。

成步堂:你的体格比被告好,这么简单就让她逃掉了?

狩魔冥:我反对!你好像忘了吧,成步堂龙一。请看这张照片,这时的被告,并不是“绫里真宵”!

成步堂:啊!

贵美子:恐怕那个护士生前练过空手道什么的。

法官:到此为止!

狩魔冥:请叶中长闲入庭。

(头戴白帽,笑眯眯的红发女孩走进法庭)

狩魔冥:证人。你的名字和职业?

长闲:我叫叶中长闲,在大学研究超心理学。

法官:超心理学?

长闲:通俗地说就是……鬼神之类的。

法官:通俗地说也不能理解。

狩魔冥:您还是回家查字典吧。证人……请开始作证。

证言询问:

第2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第3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第4句>>询问

第6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

证言七

~事件之后目击到的事~(证人:叶中长闲)

1.灵媒开始时,我正在休息室睡觉。

2.过了一会儿,忽然有人进入房间。

3.是我……死去的姐姐!

4.我好怀念她……真是太高兴了。但是……

4 我没有害怕,因为姐姐的服装一如往昔。

5.姐姐……对我讲了可怕的事。

长闲:姐姐对我说,“那场车祸不是交通事故!……是他给我喝了安眠药……我是被人杀害的……所以我要复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吧?长闲……”

狩魔冥:怎么样?法官大人。

法官:我无法相信……附身在灵媒师身上的亡灵向杀害自己的人复仇……

询问4长闲:我没有害怕。因为姐姐的服装一如往昔。

成步堂:长闲小姐,这是你精心策划的谎言啊。

长闲:……!

狩魔冥:你说什么!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长闲小姐,你的证言是这么说的“我没有害怕,因为姐姐的服装一如往昔。”

长闲:是啊。

成步堂:请看这张照片……这样的人在眼前出现,无论是谁都会大吃一惊吧!

狩魔冥:……衣服上沾满血!

成步堂:长闲小姐!为什么刚才你对血迹之事完全没有提起!

长闲:!(惊慌失措地咬帽子)

法官:证人?

长闲:(慌乱中目露凶光)烦人!人家现在不是正在思考吗?

狩魔冥:证人……请镇静。

长闲:(恢复常态)对不起啦。我这人特爱冲动……

狩魔冥:那么,请继续吧。

证言询问:

第4句>>询问→选择第一项追问→选择第二项重要→修正证言→「ナツミの写真2」或「真宵の装束」

证言八

~事件发生后,目击的事·2~(证人:叶中长闲)

1.“休息室”里有点暗。

2.那件服装是紫色的,所以没看见血。

3.我劝姐姐不要那样做。

4.然后,就和姐姐去“对面之间”了。

5.前往“对面之间”的途中没遇到任何人。(添加证言)

询问4.长闲:然后……就和姐姐去“对面之间”了。

成步堂:当时你姐姐的情绪很平静吗?

长闲:是的。大概是向雾崎先生复了仇,感到心情舒畅吧。

狩魔冥:我也想早点心情舒畅,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大汗)(拿着鞭子说这种话)前往现场途中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吗?

长闲:没发生什么事呀,在“对面之间”只有贵美子。

成步堂:请再好好回忆一下!

法官:证人带领姐姐回去的途中,没有发生奇怪的事……这一点很重要吗?

成步堂:因为重要所以才问的!

法官:那么,证人,请将刚才的发言加到证言里。

询问5.长闲:前往“对面之间”的途中没遇到任何人。

成步堂:(提示人物绫里春美)我来介绍一下,这是贵美子的女儿春美。(出示证物“罐子”)灵媒开始时春美打破了罐子,在此期间春美一直坐在走廊里试图粘好它!

长闲:你说什么!

成步堂:而这件事长闲小姐却完全没有看见,请问事件发生时你究竟在哪里?

长闲:(咬帽子)我在“休息室”睡觉……

成步堂:刚才长闲小姐作了如下证言“在对面之间只有贵美子”。确实,那时夏美和我都不在,在“对面之间”只有贵美子。但是当时一直在休息室睡觉的你却是不可能知道的!也就是说,长闲小姐,你曾经去过对面之间!并且,没有通过走廊!请看这个屋邸的鸟瞰图……

法官:要想从“休息室”进入“对面之间”只有通过走廊!

狩魔冥:我抗议!辩方以毫无根据的推理来盘问证人。既然如此,你说证人当时在什么地方?

成步堂:(指地图上的对面之间)长闲当然是在这里。

狩魔冥:案发现场!

(法庭哗然)

狩魔冥:你在说什么?成步堂龙一!灵媒开始后,那个房间只有被告和被害者!

成步堂:长闲也在现场,只是已经隐藏起来了。

长闲:竟说我藏起来了!那你说藏在现场的什么地方?

成步堂:(指向屏风后面)在这里。

(出示证物“衣箱”)证人当时就躲在衣箱里!请仔细看这个衣箱。

法官:这……上面有“孔”!距离底面20cm高!

狩魔冥:(大汗淋漓)与屏风上的“孔”的高度相同!

成步堂:没错!开枪之时,衣箱就放在距离屏风很近的位置与屏风一起被手枪子弹洞穿!(手指证人)长闲!你就是这样躲

求逆转裁判2的攻略

关于攻略的注释: 

1、用引号的,表示是游戏给出的选项。 

2、用书名号的,表示是法庭记录中的证物或人物记录。 

3、提示任选的,表示选任何项均不影响游戏后续进程,其后括号中给出的是最佳选项。 

第四章 再会了,逆转

第一回 侦探 前篇

一. 休息室前走廊

二. 堇之间

1. 交谈“关于荷星”

2. 交谈“旗本武士丙!”——引出新选项

3. 交谈“忍者南加”

4. 得到《记者招待会的招待券》

三. 板东饭店大厅

1. 引发事件

四. 堇之间

1. 真霄被叫走

五. 休息室前走廊

1. 交谈“有关案件”——引出新选项

2. 交谈“关于被害者”

3. 指证《王都楼真吾》——引出新选项

4. 交谈“紧急逮捕”

六. 板东饭店大厅

1. 得到《对讲机》

2. 交谈“王都楼和藤见野”

3. 交谈“记者招待会”

4. 得知真霄被绑架

七. 拘留所

1. 交谈“关于王都楼”

2. 交谈“关于案件”

3. 指证《记者招待会的招待券》

4. 指证《对讲机》

5. 选项更新

6. 交谈“关于王都楼”——引出新选项

7. 交谈“关于被害者”

8. 交谈“有关案件”——引出新选项

9. 交谈“杀人嫌疑”

第一回 侦探 后篇

一. 藤见野征夫的休息室

1. 交谈“被害者的死因”——得到《现场照片》

2. 交谈“逮捕的理由”

3. 调查地上的吉他箱——得到《吉他箱》

4. 调查桌上红玻璃杯——得到《玻璃杯》

5. 指证《玻璃杯》——引发事件

6. 调查桌上纸片——得到《签名纸》

二. 王都楼的休息室

1. 交谈“与王都楼的关系”

三. 板东饭店大厅

1. 交谈“有关案件”——引出新选项

2. 交谈“目击到的事情”——看见精神枷锁

3. 指证《真霄的勾玉》

4. 选《签名纸》——解除成功

5. 交谈“目击到的事情”——引出新选项

6. 交谈“王都楼做的事”

四. 堇之间

1. 指证“华宫雾绪”——引出新选项

2. 交谈“雾绪的绯闻”——得到《杂志的报道》

五. 休息室前走廊

1. 交谈“CAMERA”——得到《夏美的照相机》

2. 交谈“有关案件”——引出新选项

3. 交谈“独家新闻”——看见精神枷锁

4. 指证《真霄的勾玉》

5. 选《华宫雾绪》

6. 选《杂志的报道》——解除成功

7. 交谈“独家新闻”——《夏美的照相机》数据更新

六. 警察署刑事科

1. 指证《杂志的报道》——引出新选项

2. 交谈“天野由理惠”

3. 指证《天野由理惠》——引出新选项

4. 交谈“消失的遗书”——得到《自杀报告书》

5. 指证《自杀报告书》——选项更新

6. 交谈“依赖”——得到《自杀未遂的报告书》

七. 王都楼的休息室

1. 指证《王都楼真吾》或《藤见野征夫》——引出新选项

2. 交谈“杀人的动机”——看见精神枷锁

3. 指证《真霄的勾玉》

4. 选《杂志的报道》

5. 选《天野由理惠》

6. 选《自杀报告书》

7. 选《自杀未遂的报告书》——解除成功

8. 交谈“杀人的动机”

八.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1. 交谈“关于真霄”

2. 交谈“关于绑架犯”

九. ????????

1. 调查门

2. 调查地上卡片

第一回 法庭 前篇

一. 系锯刑警的证言

1. 案件的重点 共5句

①. 威慑第3句——得到《藤见野的解剖记录》

②. 威慑第4句——《吉他箱》数据更新

③. 威慑第5句

2. 逮捕王都楼的理由 共6句

①. 用《小刀》指证第6句

②. 选“当然有”

③. 选《玻璃杯》

④. 选“不可能是那样”——《玻璃杯》数据更新

二. 老婆婆的证言

1. 目击到的事情 共5句

①. 威慑第5句

②. 选“那个人的服装”

③. 选“当然重要”——证言追加

④. 用《忍者南加的纽扣》指证第6句

2. 关于目击到的人物 共5句

①. 用《小刀》指证第5句

②. 选“有矛盾的地方”

③. 选《小刀》

④. 选“为了嫁祸给王都楼”

⑤. 选《华宫雾绪》

3. 机密情报 共5句

①. 威慑第5句

②. 选“提示证据”

③. 选《夏美的照相机》

④. 选“继续追问”

⑤. 选《夏美的照相机》——得到《夏美照的照片》

⑥. 选“有反对意见”

⑦. 指出裤脚处

⑧. 选《华宫雾绪》

⑨. 任选(“看看状况”)

第一回 法庭 后篇

一. 华宫雾绪的证言

1. 发现尸体那时的情况 共5句

①. 威慑第3句

②. 威慑第5句

③. 选“继续追问”——证言追加

④. 用《吉他箱》或《现场照片》指证第6句

⑤. 选“要求证言”

2. 关于吉他箱 共4句

①. 用《吉他箱》指证第2~4句任一句

②. 选“那不可能”

③. 选《玻璃杯》

④. 选《夏美照的照片》或《旗本武士丙》

⑤. 选“另外准备了一套”

⑥. 选《记者招待会的招待券》

3. 庇护王都楼 共5句

①. 威慑第4句——证言更新

②. 用《藤见野的解剖记录》指证第4句

③. 选“为了嫁祸于人”

④. 选《华宫雾绪》

4. 发现尸体时的情况 共6句

①. 用《现场照片》指证第4~6句任一句

②. 选“硬要雾绪作证”

5. 雾绪的“罪” 共6句

①. 威慑第1句

②. 威慑第2句

③. 威慑第3句

④. 威慑第4句

⑤. 威慑第5句

⑥. 威慑第6句

第二回 侦探 前篇

一.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1. 交谈“御剑检察官”——引出新选项

2. 交谈“狩魔检察官”

二. 崛田病院

1. 交谈“枪击”

2. 交谈“交易”——御剑出现

3. 交谈“雾绪的卡片”——得到“卡片”,引出新选项

4. 交谈“杀手”——引出新选项

5. 交谈“关于真霄”——得到“御剑的介绍信”

三. ???????

1. 移动

2. 调查天线、桌上照片、沙发上熊和门

四. 拘留所

1. 得到《王都楼的字条》

五. 王都楼府接待室

1. 遇见田中

六. 板东饭店大厅

1. 指证《御剑的介绍信》

七. 藤见野的休息室

1. 交谈“事件当晚发生的事”

2. 交谈“对被害者的回忆”——引出新选项

3. 交谈“礼物”

八.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1. 指证《对讲机》

2. 交谈“电波干扰”

九. 藤见野的休息室

1. 调查左侧窗旁巨大的熊的眼睛

2. 交谈“CAMERA”——得到《偷拍摄像头》

3. 交谈“发信机”——得到《发信机》

4. 交谈“熊布偶”——得到《熊布偶》

第二回 侦探 后篇

一. 藤见野的休息室

1. 交谈“真犯人”和“杀手的委托人”——引出新选项

2. 交谈“如果是王都楼?”——引出新选项

3. 交谈“在意的事情”

二. 堇之间

1. 交谈“藤见野和雾绪”——引出新选项

2. 交谈“由利惠的自杀”

三. 警察署刑事科

1. 得到会见许可

四. 拘留所

1. 选“华宫雾绪”

2. 交谈“关于王都楼”和“天野由利惠”——引出新选项

3. 交谈“嫁祸的理由”——看见精神枷锁

五. 警察署刑事科

1. 交谈“流言”——引出新选项

2. 交谈“由利惠的自杀”

六. 拘留所

1. 选“王都楼真吾”

2. 交谈“王都楼的秘密”——看见精神枷锁

七. 警察署刑事科

1. 引发事件

八.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1. 交谈“熊布偶”——得到《发票》

2. 交谈“偷拍摄像头”——得到《偷拍摄像头》

九. 拘留所

1. 指证《真霄的勾玉》

2. 选《偷拍摄像头》或《发信器》

3. 选《熊布偶》(2、3项顺序可互换)

4. 选《王都楼真吾》

5. 选《发票》

6. 选《华宫雾绪》

7. 选《卡片》

8. 选“因为你是委托人”——解除成功

9. 交谈“王都楼的秘密”

10. 交谈“杀人的动机”

一〇. 警察署刑事科

1. 交谈“关于王都楼”和“关于真霄”——引出新选项

2. 交谈“战斗的理由”

一一. 王都楼府接待室

1. 调查门口小熊——得到《玩偶》

2. 移动到“王都楼府储物间”

3. 调查地上像框——得到《由利惠的照片》

一二. 拘留所

1. 指证《真霄的勾玉》

2. 选《自杀报告书》或《天野由利惠》

3. 选《由利惠的照片》——解除成功

4. 交谈“嫁祸的理由”——引出新选项

5. 交谈“复仇”

第二回 法庭 前篇

一. 荷星三郎的证言

1. 关于前往休息室时发生的事 共5句

①. 威慑第4句

②. 威慑第3句——证言更新

③. 威慑第3句

④. 选“关于王都楼的小费”

⑤. 任选(“继续观察”)

2. 第二次目击 共5句

①. 威慑第4句

②. 选“反驳证词”——证言更新

③. 用《玻璃杯》或《现场照片》指证第4句

3. 被告与侍者第二次接触 共4句

①. 威慑第2句

②. 选“询问关于屋里的人”

③. 再次威慑第2句

④. 选“询问关于手上的东西”——证言追加

⑤. 用《玩偶》指证第3句

⑥. 选“接受的人有点不同寻常”

⑦. 选“小熊也不同寻常”(○6、○7项顺序可互换)

⑧. 选“提出反对”

⑨. 选“华宫雾绪”

华宫雾绪的证言

1关于小熊玩偶 共5句

①威慑第1~5句

②《玩偶》数据更新

③得到《由利惠的遗书》

④任选

⑤选“提示证据”

⑥选《由利惠的遗书》

庭间休息

1任选(“当然有办法”)

2(选《狩魔冥》)

法庭 后篇

庭审开始

1选“提出证据”

2选《熊布偶》或《发信机》或《偷拍摄像头》

虎狼死家的证言

1关于“委托人” 共4句

①威慑第2句

②威慑第3句

③再次威慑第2句

④威慑第4句

⑤选“要求继续审理”

2关于“委托人”2 共7句

①用《玻璃杯》指证第5句

3关于接受委托的事 共4句

①威慑第3句

②选“继续追问”

③选“不是很重要”

④ 选“当然很重要”——证言追加

⑤ 用《华宫雾绪》指证第4句

4 关于接受委托的事2 共4句

①威慑第3句

②选“继续追问”

③选“继续追问”——证言追加

④威慑第4句

⑤选“有矛盾”

⑥选“出示物证”

⑦选《由利惠的遗书》

⑧任选(“有罪”)

⑨三件遗留物均不需要情报

⑩选《虎狼死家左左右卫门》

选《录像带》

选“抓住你的把柄”

任选(无罪有罪均可)

堇之间

1选《鞭子》